我為什麼要投入成人主日學

作者:isa


讀神的話語,有時如嚐甜蜜,有時卻味如嚼臘,有時又像走入迷宮,不知出處何在。在波士頓郊區中國教會參加成人主日學舊約班時,和弟兄姊妹一起研讀討論,曾經解開一些死結,並且在生活上經歷神話語的寶貴。所以返台時就決心投入教會成人主日學的服事,立志不當老師就當學生。

舊約非常豐富,裡面的問題也不少。我願意把幾個思考過的問題提出來,和大家分享。

(一)行義過分:傳道書七章16節說「不可行義過分」,乍看之下覺得很奇怪。行義只怕不及,那怕過分呢?聖經不是一再推崇義,要我們做義人嗎?像所羅門王這有智慧的人,怎會教導我們不要行義過分呢?

原來人是非常有限的,很多人的主張和看法都是相對的,對義的詮釋也不例外。一個人如果過分堅持其義行,恐怕易陷入極端,而非真正絕對的義。又有時候我們會做出「超過自己內心想做的義」,而難脫虛偽或誇耀之嫌,這也算是行義過分,需要避免。我自己就有這種傾向,容易表現過分,超過自己能力或內心所願做的;與其如此,倒不如適可而止,像保羅說的:「我們到了什麼地步,就當然照著什麼地步而行。」(腓3:16)。

(二)咒詛:詩篇裡有許多咒詛詩,每次我讀到它,就會想到那耶穌說要愛仇敵,似乎有衝突。是新約和舊約的精神不同嗎?基督徒可以咒詛別人嗎?其實仔細讀新約,就會發現其中也有「咒詛」事件,像耶穌論法利賽人的災禍,以及加拉太書三章10至14節論到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原來詩人是站在上帝的立場來看罪,而非憑個人的喜好恩怨。箴言八章13節說「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如果我們真懂得敬畏 神的話,也會對罪惡產生恨惡之心才對。從前我不大忍心去恨惡罪惡及惡人,恐怕是為了包庇隱藏在自己內心裡的一些惡念吧?正視這個問題,使我開始學習敬畏 神、恨惡邪惡,也開始去面對,對付深藏於心的惡念。

(三)遵行律法:摩西五經裡的律法條文,今日我們已多半未遵守。但是上帝吩咐摩西時是交待一清二楚,遵者得福,違者遭禍;耶穌也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為什麼我們只挑一些來守呢?而挑選的標準又是什麼?我常為此感到困惑。利未記的繁文縟節,更是使人怯步。但是在成人主日學的教學過程中,我們發現,律法的精義都要成全,連極小的部份,也有非常重的含意。我們固然不該陷入律法主義的陷阱,只重視規條,像按時守晨更、上教堂等,而未享受到敬拜神、與神相交的喜樂,但也不能摒棄律法,因為神的心意仍在其中表現出來。尤其是耶穌的救贖,更是在它裡面表現得淋漓盡致。我們研讀律法,目的是要尋求明白神的心意,在耶穌基督裡完成律法的要求,如此才能守住律法的精義。

(四)律法的精義:那麼到底律法的精義是什麼呢?新約一貫的教訓又是什麼呢?主耶穌給了我們最好的總結,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並要愛人如己,這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仔細考查十誡的基本精神,前四誡是對神的愛,後六誡是對鄰舍的愛,前者為本,後者乃其表現,這和耶穌所說的正好相符。中國儒家思想的根本講恕道,就是講對鄰舍的愛。但是由於缺乏天道作根本,所能發揮的有限,而且常會有「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的感慨。惟有從認識、敬畏那創造宇宙萬物,自有永有的神開始,進而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祂(前四誡),而達天人合一的境界(葡萄樹樹枝子連於樹),我們才能自然而然地愛父母,以及愛鄰舍如同自己(後六誡)。這就是先知以西結所預言的「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作我的子女,我要作你們的神」,也就是主所應許的豐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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