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 能 風 險 知 多 少

作者:王榮德


核四廠要不要蓋,一般民眾最關心的是,第一,核能安不安全,第二,有沒有夠用的電。

有人說,核能在客觀上、理論上算是蠻安全的,但是在主觀的感覺裡,大家還是怕怕。其實這不是客觀和主觀的不同,而是因為核災的後果太嚴重的緣故。核四廠要不要蓋,必須先作風險的評估,而一個事件風險的大小,不能單看事件發生的機率,還要乘上此事件後果的嚴重性。核能爐心鎔毀的機率雖然看起來不大,但是其後果的影響對台灣卻幾乎等於無限大。

一、核災的後果台灣承受不起

從前台電的董事長告訴我們,擁抱核電比擁抱兩個女人還安全。但是現在核工專家承認,說核電百分之百安全是一個神話。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如果發生爐心鎔毀,怎麼辦?台灣承受得了一次的大核災嗎?台灣的經濟大部分倚靠出口,萬一發生核災,遭到輻射污染的所有產品勢必受到國際上的抵制,無法外銷,如此,台灣還能生存嗎?這絕對不是杞人憂天,或只是主觀的感覺而已,兩個核能技術強國,美國和蘇聯,分別於1979年和1986年發生三哩島事件和車諾堡事件,全世界的人都已經感受到爐心鎔毀的大規模核災是一個客觀上存在的威脅。

核災最直接的傷害是輻射污染,到底輻射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如何,近十年來有不少新的研究發現,即使是劑量低到100-200毫西弗的輻射,長期下來也會造成致癌的效果。此點也在台灣輻射鋼筋屋受害者身上淋巴球染色體微核及甲狀腺病隨劑量增加而得到證實。

萬一不幸發生大核災,我們當如何應變逃生呢?根據台灣大學大氣系用六氟化硫作追蹤劑的一項模擬研究,以核二廠做圓心施放,距離4, 8, 16及24公里半徑各設10站偵測追蹤,看多久可達這些站;結果發現最快兩個小時就可以在台北市的內湖區偵測到。台北市的居民可能不知道,如果核一、核二廠發生災變的話,輻射塵在幾小時之內就會到自家門口了。

二、爐心鎔毀的機率有多大?

再檢討核工專家所估算的爐心鎔毀發生的機率微乎其微,約每十萬分之一至百萬分之一爐年。他們最主要的根據是1975年的雷斯默森(Rasmussen)報告,而這份報告,出錢做此研究的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已於1979年公開宣布不支持其結論,最主要的理由是,人為失誤無法準確測量、共同原因失效(例如地震和火災)未被考量等等。像車諾堡事件就是人為疏失造成的,蘇聯核工專家在出事前兩個月才信誓旦旦地說,爐心鎔毀每萬爐年才會發生一次,結果車諾堡電廠運轉第三年就發生這樣的災變。以台灣人做事常未按部就班、較少講求實事求是的精神來看,誰敢保證人為失誤不會發生?

更令人擔心的是地震。台灣地處環太平洋板塊多地震帶,1999年9月21日集集發生芮氏規模七級的強震,距離震央13公里及46公里的名間與石岡其測到的加速度值分別為0.938g及0.5g。但是核一、核二、核三、核四電廠的防震設計分別只有0.3g, 0.4g, 0.4g, 0.4g,最多只能抵抗芮氏規模六級的地震。根據長期研究,核一與核二廠距金山—新莊斷層只有4.4公里及6.8公里,核三廠距恆春活斷層只有1.4公里,而核四廠也位於雙溪河斷層及石碇溪斷層的1公里處。美國的核管會規定,核電廠廠址8公里之內不能有大於300公尺之斷層。而與台灣同樣地處環太平洋板塊多地震帶的美國加州核電廠的防震設計:San Onofre聖翁費瑞0.66g;Diablo迪亞勃羅0.75g。台灣的核電廠如果要提高防震力,不知又要追加多少預算。

三、缺乏公正的監督機構

像核電這種高科技的工程,需要有一個公正的監督機構,很可惜的是目前台灣唯一的監督機構原子能委員會,根據原子能法第一條,其首要功能卻是促進原子能的發展,由這種球員兼裁判的機構來監督核能安全,人民的安全如何能夠得到保障呢?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在1990年早已修改法規,把一般人的年容許劑量由1977年規定的5毫西弗降為1毫西弗。國際原子能總署(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簡稱IAEA)也在1996年公佈的安全準則採取了此標準。連鄰近的日本、中國及菲律賓都已採用最新標準,只有台灣還停留在使用1977年的舊標準。寬鬆的標準更使得台灣的核能發電計算起來似乎較便宜,其實是犧牲了人民的健康。

四、缺乏國際核安的保障

在國際上,由於台灣未能簽署IAEA核能安全公約,台灣的核能安全從未被國際社會納入考量,甚至於被視同由中國託管。台灣每年付40 萬美金的顧問費交國際原子能總署,他們用這筆錢來管制我們有沒有發展核武,亦即用在核燃料的保全上,但台灣卻一點也沒有機會、也未曾投資在全球性輻射安全與核能安全這方面;換句話說,台灣今日運轉的核反應爐或原子技術,均未於國際或聯合國的保護傘下,形同核能孤兒一般,其危險可謂甚鉅。

政府的官員告訴我們,爐心鎔毀這一類的事件在台灣「絕對不容許發生」,然後隨即假設,它「一定不會發生」,因此,連發生輻射災害的警報是什麼信號,不但緊急應變的地區指揮官不知道,事實上也沒有一個人知道。以這樣粗糙的緊急應變計畫,教人民如何能夠放心呢?

五、電絕對夠用

當然大家也關心經濟發展需要用電。但是任何一個人只要不輕易相信台電的各種廣告,略微花一點時間閱讀相關資料和報導,很快就會發現,不蓋核四,電絕對夠用,從下列幾個簡單的事實即可見一斑:

  1. 根據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所公佈的資料,即使沒有核四,到2007年,台灣用電的備載容量還有13.6%,有了核四,備載容量是20.5%。
  2. 全面汰換台電現有的火力發電機組,改成高效率的複循環機組,所增加的電力就超過核四兩部機組了。
  3. 只要電業自由化,台灣的供電就綽綽有餘了。

台電堅持要蓋核四的理由是要讓核電佔本國能源一定的配比。他們說,能源多樣化不是很好嗎?為什麼要排除核能呢?我們做老百姓的倒是要問,如果有其他更便宜、更安全的能源,為什麼一定非要用高風險、先進國逐漸淘汰中的核能呢?核電的風險對人民而言是被迫的風險,而且牽涉到整個龐大的社區,台灣的人民,你如果知道這些真相,還能夠保持沈默嗎?

台大公衛學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
台 大 醫 院 內 科 部 主 治 醫 師 王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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