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花絮
作者:isa
※ 77年11月5日(星期六),本会举办「从雏妓安置看妇孺保护制度与法令」座议会,会中研讨少年福利法(简称少福法)草案,希望向立法院表达修正意见,使该法能切实保护或辅导雏妓。当时两位立法委经由助理的联络告诉我们,下周(11月7日~12日)立法院并未将少福法逐条讨论列入议程,我们还有充裕时间综合专家学者及政府代表在座谈会所发表的意见,整理以后向立法院请愿。 但11月7日(星期一)早上经由本会常董梁许立委电询立院议事组,得知该法条已被排定在11月10日(星期四)就要逐条讨论。由于立法只有星期二,五接受民间团体请愿,我们惟一的机会就是11月8日(星期二),只剩半天的时间预备。大家决定第二天到立法院请愿,于是联络其他团体,准备请愿资料、制作海报……忙得不可开交。 ※ 11月8日,本会联合其他关心雏妓保护法案之七个团体到立法院请愿,希望少年福利法能够落实于雏妓之安置与保护。立法院该法案召集委员答应于进行逐条讨论前召开听证会,并延后逐条讨论日期。听证会日期订于11月23日。当时立院正为民进党委员请求国防部长郝伯村到院备询闹得不可开交,负责召集审查该法案的委员心想,绝对轮不到少福法之讨论,因此并未刻意要求议事组变更议程。 结果郝伯村事件一吵完,11月17日马上轮到要逐条讨论少福法了。照往例立法院只要进行逐条讨论宣布通过,要修改就不可能了。可是听证会还没开呀!17日下午三时,召集委员循例要求在场委员同意将少福法稍缓,先讨论其他法案。病中甫出院仍前往立法院开会的本会常董梁许立委因体力不足,正预备返家休息,但从研究室的闭路电视看见情势不妙,似乎有立法委员反对,于是立刻赶到议场登记发言,一方面支持召集委员暂缓审议的主张,一方面拖延时间,使审查速度慢下来,好让民间团体的请愿意见来得及表达。这是梁许立委病愈后第一次在立院发言。到近六时,在场委员仍不同意延期逐条讨论少福法,担任主席的召集委员宣布开始逐条讨论,反正时间已经不多,只能讨论前几条与民间团体所主张的修正意见无关的条文。果然当天只进行到第二条,就宣布散会。 ※ 12月1日、9日,立法完继续进行少福法逐条讨论。后因资深民代退职条例事件,少福法又被搁置,立院每天几乎都有热闹新闻。78年1月6日,报上出现这样一幅照片:立院秘书长和一位民进党立委沟通:「怎么样?今天来讨论比较无争议的少年福利法如何?」结果记者幽默地说,当天立院气氛和谐。不过对我们而言当天也有紧张状况出现。 下午三时,由于支持修正竟见的委员迟到五分钟,主席宣布第21、22条照原审查条文通过,不提修正意见(这两条修正涉及调查安置及监护权之转移)。等支持修正的立委到场时发现不妙,似乎已无挽回馀地。他灵机一动,提醒主席刚才并未宣读修正意见,前面宣布通过的无效,应回到第21条重新讨论起。在场虽有委员反对重来,并指责该委员迟到,最后却不坚持,只言「下不为例」。于是第21、22条重来,都照民间请愿代表的修正意见通过,好险! ※ 你说,这不是上帝的手在保守吗?一连串的「及时」与「惊险」状况,让我们看到这是上帝要成就的事呀! (梁望惠,本文发表于励馨园杂志第四期1989年1月) 文章索引 寄给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