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投入成人主日学

作者:isa


读神的话语,有时如尝甜蜜,有时却味如嚼腊,有时又像走入迷宫,不知出处何在。在波士顿郊区中国教会参加成人主日学旧约班时,和弟兄姊妹一起研读讨论,曾经解开一些死结,并且在生活上经历神话语的宝贵。所以返台时就决心投入教会成人主日学的服事,立志不当老师就当学生。

旧约非常丰富,里面的问题也不少。我愿意把几个思考过的问题提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行义过分:传道书七章16节说「不可行义过分」,乍看之下觉得很奇怪。行义只怕不及,那怕过分呢?圣经不是一再推崇义,要我们做义人吗?像所罗门王这有智慧的人,怎会教导我们不要行义过分呢?

原来人是非常有限的,很多人的主张和看法都是相对的,对义的诠释也不例外。一个人如果过分坚持其义行,恐怕易陷入极端,而非真正绝对的义。又有时候我们会做出「超过自己内心想做的义」,而难脱虚伪或夸耀之嫌,这也算是行义过分,需要避免。我自己就有这种倾向,容易表现过分,超过自己能力或内心所愿做的;与其如此,倒不如适可而止,像保罗说的:「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然照著什么地步而行。」(腓3:16)。

(二)咒诅:诗篇里有许多咒诅诗,每次我读到它,就会想到那耶稣说要爱仇敌,似乎有冲突。是新约和旧约的精神不同吗?基督徒可以咒诅别人吗?其实仔细读新约,就会发现其中也有「咒诅」事件,像耶稣论法利赛人的灾祸,以及加拉太书三章10至14节论到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

原来诗人是站在上帝的立场来看罪,而非凭个人的喜好恩怨。箴言八章13节说「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邪恶」,如果我们真懂得敬畏 神的话,也会对罪恶产生恨恶之心才对。从前我不大忍心去恨恶罪恶及恶人,恐怕是为了包庇隐藏在自己内心里的一些恶念吧?正视这个问题,使我开始学习敬畏 神、恨恶邪恶,也开始去面对,对付深藏于心的恶念。

(三)遵行律法:摩西五经里的律法条文,今日我们已多半未遵守。但是上帝吩咐摩西时是交待一清二楚,遵者得福,违者遭祸;耶稣也说,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为什么我们只挑一些来守呢?而挑选的标准又是什么?我常为此感到困惑。利未记的繁文缛节,更是使人怯步。但是在成人主日学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律法的精义都要成全,连极小的部份,也有非常重的含意。我们固然不该陷入律法主义的陷阱,只重视规条,像按时守晨更、上教堂等,而未享受到敬拜神、与神相交的喜乐,但也不能摒弃律法,因为神的心意仍在其中表现出来。尤其是耶稣的救赎,更是在它里面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研读律法,目的是要寻求明白神的心意,在耶稣基督里完成律法的要求,如此才能守住律法的精义。

(四)律法的精义:那么到底律法的精义是什么呢?新约一贯的教训又是什么呢?主耶稣给了我们最好的总结,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并要爱人如己,这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仔细考查十诫的基本精神,前四诫是对神的爱,后六诫是对邻舍的爱,前者为本,后者乃其表现,这和耶稣所说的正好相符。中国儒家思想的根本讲恕道,就是讲对邻舍的爱。但是由于缺乏天道作根本,所能发挥的有限,而且常会有「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的感慨。惟有从认识、敬畏那创造宇宙万物,自有永有的神开始,进而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他(前四诫),而达天人合一的境界(葡萄树树枝子连于树),我们才能自然而然地爱父母,以及爱邻舍如同自己(后六诫)。这就是先知以西结所预言的「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你们必住在我所赐给你们列祖之地,你们要作我的子女,我要作你们的神」,也就是主所应许的丰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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