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核能安全第一要务:修改原子能法为核能管制法

作者:王荣德


3月18日核三厂超高压铁塔因受海边盐雾侵害,造成碍子绝缘体失效,对外输电中断,迫使核电机组必须停机;可是一号发电机停机所赖以冷却的两部柴油发电机偏偏又同时失效,导致核三厂发生台湾核电运转史上最重大的第3类A级紧急事故,差点酿成如美国三哩岛炉心熔毁之大祸。

其实盐雾侵害是几十年来就存在的事实,如果定期清洗碍子绝缘体的作业能够落实,此类事件就不应该再发生。万一发生时,反应炉必须停机,而停机需靠备用电力将冷却水抽入,但此次正常及备用的两套柴油发电机均失效,重新查其经常检点纪录,却都说是正常;可见其平时安全文化都在做表面功夫;这些事情从头到尾,我们从未见负责监督的原能会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我国核能安全的第一大漏洞,就是主管「核能安全」的机构由「推动核能」的原子能委员会(简称原能会)来兼任,造成球员兼裁判的不合理现象。原子能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就说:「为促进原子能科学与技术之研究发展,资源之开发与和平使用,特制定本法」。原能会的首要任务既是发展核能,由它来管制与监督核能安全,难怪问题层出不穷,令人担忧。原能会与台电高层人事相互流通不息,修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核能安全,却常敷衍了事。除了屡次发生事故之外,长久以来为人所诟病的还有下列数点:

  1. 落伍的辐射防护标准:原能会发给各级学校宣传垫板大言不惭地说,我国辐射防护的规定合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的标准。其实原能会目前所根据的是1977年之旧标准,根本无法保护人民的健康。ICRP在1990年已经颁布新标准,对一般人的暴露容许量,由每年5毫西弗降为1毫西弗。连邻近的日本、中国及菲律宾都已采用最新标准,只有台湾还停留在使用1977年的旧标准。宽松的标准更使得台湾的核能发电计算起来似乎较便宜,其实是牺牲了人民的健康。

  2. 核四环评欺骗人民:1991年原能会邀请包括本人在内的21委员进行核四环境影响评估,环评会中不准谈核能以外的替代方案,紧急应变计划不谈任何炉心熔毁;又刻意隐瞒核四厂预定地附近有石碇溪、枋脚及双溪河等断层。等到环评委员提出各项质疑使原能会招架不住时,主席在开过第四次会议之后,未如一开始所约定的进行投票,也未作结论就解散委员会,然后另请一批人来写环评结论,并对外宣布核四已经通过环境影响评估。

  3. 核废料的处理轻描淡写:核电厂在台湾已经运转23年了,有关核废料的处理至今尚未有正式的法律规范,只有管理方针之类的行政命令。因此,兰屿核废料的贮存场缺乏警戒使得一般人可以随意进出,不像日本的贮存场至少有二层围篱关卡、警备措施森严;有关核废料的运输也是防护不够周延,运送核废料的卡车曾经发生车祸。辐射线对健康的危害,虽然一时看不见,但是最新的医学研究已经发现,一个人长期暴露在低剂量辐射之下,也会增加致癌的风险。癌症已于近年来跃升国人第一大死因,面对日益增多的核废料,用一纸行政命令来打发,只有球员兼裁判的原能会做得出来。

  4. 发现核安漏洞常视而不见:最明显的例子是辐射钢筋屋,原能会虽然早就发现其存在,却隐瞒人民达10年之久,让居民继续暴露在辐射线底下,造成万人以上受害。再以秘雕鱼为例,核二厂自1993年起即被发现出水口的附近有畸形鱼(俗称秘雕鱼)。秘雕鱼的原因究竟单单是温排水,或有可能来自电厂之辐射及化学污染,到目前尚无定论。本人曾在1991年核四环境影响评估时,取得一份台电内部资料,发现磷同位素一个月排放量已超过当时之一年总容许量。当我提出质疑时,原能会前处长辩称是台电计算错误。台电认为秘雕鱼的产生只是因为水温太高;水温是全世界约430个运转中的每个核电机组均有的问题,却只有台湾在排水口发生秘雕鱼。1994年,台电已经改善排水系统,按其自称,已经解决了温排水的问题,但是秘雕鱼出现至今已经8年了,仍继续存在,而且种类从原来的两种(花身鸡鱼及豆仔鱼)增加成四种(外加乌鱼及虱目鱼)。原能会对此现象不闻不问,让有问题的核电厂继续运转、继续污染海洋生态。
美国一开始推动核能时,也是由推动核能的「原能会」兼管核能安全。但是1975年Browns Ferry核电厂发生火灾,他们发现这个漏洞,就立刻调整,请「能源部」专司推动核能,另外重新设立「核管会」,负责核能电厂运转之安全,至于环境中的辐射物则归「环保署」管理。目前先进国家都是如此,将这几项不同、甚至相互抵触的功能,分别由不一样的机构来担任。台湾的核能安全、核废料及环境辐射管理却都还交在同一个推动核能的原能会手中,这是过去旧政府留下来的课题。核能安全牵涉到千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殷切希望不要等出了事再来亡羊补牢,而是能够防范于未然。因此期望新政府,能本著爱护全体人民健康的心,尽速推动修法、制定新法,将管制与推动核能的机构分开,如此方有可能落实核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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