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如此坚决反核

作者:王荣德


回顾过去这十五年来一直参与反对兴建核四,主要是为了台湾人民及万代子孙著想而不敢退缩,理由有三:
  1. 核废料难以解决,贻害子孙十万年以上

    核电厂所产生的核废料,只能寻找不泄漏之储存场所,等其放射性消退,并无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尤其用过的核燃料中有些物质半衰期很长,像钸的半衰期就长达24110年,且其毒性需要稀释1011倍才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这就需要十万年以上。台湾地区多雨、多地震、多台风,根本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点来做储存。这一代人享用核能30~40年,却让子孙烦恼十万年以上,不合做人的道理。再者,台湾目前为止尚未有正式的核废料处理法规,仅由负责推动核能的原子能委员会(简称原能会)自行订定行政命令,如此怎能保障人民的健康呢?

  2. 为了推动兴建核四,主其事者讲了许多谎话,如此高危险性的产业交给这样的单位负责,怎么会安全?以下只举几个说谎的例子:

    (1) 核二厂附近水域有畸形(秘雕)鱼的存在,台电一直解释为水温所引起,但是水温在1994年改善之后,秘雕鱼不减反增,种类由原来的两种目前增为四种。原能会在1991年虽然得到资料,台电核二厂磷一个月的排放量已经超过一年容许量,却用资讯封锁的方式,刻意隐瞒,使事态更形严重,至今仍无解决方案。

    (2) 我国辐射防护标准采用的是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1977年落伍的标准,但是原能会印给各级学校宣导的垫版上却宣传说,我们符合国际辐射防护标准,误导民众使大家以为安全。ICRP1977年采取的辐射防护标准,普通人每年容许剂量为5毫西弗;但1990年发表的新标准却已改为1 毫西弗,比旧标准严格5倍。我国到2001年仍用1977年之旧标准。

    (3) 原能会虽早已知道辐射钢筋的存在,却刻意隐瞒事实达十年之久,使居民继续受害,目前已经检测出有1600户的辐射钢筋屋,8条辐射马路,15所辐射学校;受害者中已有小孩因血癌死亡,虽然无法百分之百确定由辐射钢筋所造成,但这是另一个极大的警讯。

    (4) 台电宣传核废料之处理可像虎头蜂用琥珀固定即可使其不对人类造成伤害,其实核废料不是生物,即使用钢筒储存,它仍然继续散发辐射、破坏钢筒。如有外泄,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3. 核四的替代方案将使台湾赶上新能源科技
单单汰换台电现有火力发电机组、提升其效率所增加的电,就已经超过核四两个机组的发电量了。把盖核四的经费用来全面提升产电、输配电及用电之能源效率,并开发再生能源,像太阳能、风能等;方能避免台湾在未来的能源革命中被淘汰。
文章索引    寄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