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你的第二扇心門:一氣之下……

作者:isa


「怎麼啦?又是一臉不高興的樣子。」
「……」正龍不想回苔。他已經習慣用沈默來面對一切。
「我知道了,一定又是老闆對你有一堆不合理的要求。」
正龍露出一副無可奈何的苦笑。
「拒絕不就得了?」
「事情那有你想的那麼簡單?」
「怎麼?你不敢說?我代你說去!看他下次還敢不敢欺負你!」
「慢點,你這下子去是會闖禍的。」
「誰叫他不講理?我非要替你討回公道不可!」
「我的好寶貝,冷靜點。人家是老闆耶。」
「老闆有什麼了不起?騙誰沒當過?」

每個人都生氣過,但生氣時各人反應不同。正龍和他妻子顯然是不同類型的人。一個委曲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即使生氣了也很少發作。另外一個則心直口快,有話就說。我曾仔細觀察身邊好友,一對一對的夫妻,發現他們多半是一個屬這一類,另一個就屬那一類。我稱他們為絕配,互補得恰到好處。

你屬於那一類型呢?生氣時你的反應比較傾向那一種?會不會一氣之下,立刻發作?或是稍緩再看看?或根本不動聲色,甚至完全壓抑下來?

要知道,反應不同,帶來的結果也不一樣,而這結果又可從對自己、對別人、對事情這三方面來看。

  1. 直接而強烈表達內心不快的人,他自己感到最痛快了,通常他心裡的不快會因發洩一掃而空。不過這個「不快」卻轉而落到別人身上。別人對他可能退讓幾分,或不敢說出內心的話,以免引起火爆場面。有時侯一個人在這樣強烈的發洩過後會感到懊悔,懊悔自己失去控制,傷害到別人。很多做父母的在處罰孩子過後感到歉疚。並非覺得自己錯怪孩子,而是責怪自己反應太過激烈。

  2. 稍緩表達不快的人,比較容易就事論事,因為時間會讓一個人冷靜下來。不過脫離原來的情境再來談,有時會喪失真實感,甚至對方早已忘了事情原委。

  3. 不動聲色的人,表面上看起來是最容易相處了,因為他不會給別人難堪。但是一味地壓抑自己,有可能會造成身體或心理之不適,而且人的容忍都有限度,累積到一個程度也會爆發,那時在場的人可能會感到莫名其妙,為何一點小事就帶來如此激烈的反應。其實他是針對累積的許多事情來反應,而非就單一事件。曾經有位做媽媽的告訴我,她有一天可能會獨自一人遠走高飛。她先生並不知道她有這種想法,他們的感情目前看起來也沒什麼大問題,只是她處處讓著他就是了。養育孩子的辛勞使她夢想著,有一天,她要真正為自己做點什麼。她會不會真的一走了之?那要看她如何舒解心中點滴之不滿。如果你剛才覺得很不容易把自己歸類,這是很自然的事。一個人生氣時的反應,還要視「場合」與「對象」而定。有些場合可以發洩,有些場合則有所顧忌。即使三歲小孩也懂得分辨何時他可耍賴,何時他必須收斂。不過在這一切因素當中,最重要的還是「對象」,亦即你和所生氣的對象關係如何。

我是一個很少發脾氣的人,認識我的人都覺得我十分可親。但有了孩子以後,我發覺自己很容易對孩子生氣。一方面孩子實在很磨人,另一方面是因孩子不會反彈。說來也真慚愧,好像孩子還小,可以欺負似的。但視對象而決定生氣時是否發作,對大多數人而言,是一項不可否認的事實。

還有一種情形,雖非理想,卻相當普遍,那就是轉移,將對某人的氣轉移到另一個人身上發。最明顯的例子是對老闆的氣,回家向妻兒發洩。你會不會採用轉移的方式來處理自己生氣的情緒呢?你曾否注意到,在哪些人面前你最容易表達自己的不悅?在哪些人面前你最不敢表達?為何會有這種差別?你跟他們的「關係」分別如何?

在那些人面前 他與你之關係 你在乎的是什麼
你最敢表達不悅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你不敢表達不悅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俗云:「小不忍則亂大謀」。但是忍下來以後,有可能弄得自己身心不舒服,也有可能累積,或轉移。這都不是我們所樂意見到的。以表達自己心聲而言,發洩出來比較好;而以表達強度來說,則需稍微忍住,以免反應過度激烈。此外,尚需要注意時機,以求事情澈底解決,不帶來反效果。

生氣,雖然是一種不愉快的感受,它卻能幫助我們更加了解自己。同一件事情,會令你感到生氣的,換了別人可能會覺得無所謂。它代表的意義是「你在乎它」。還記得你最近一次生氣時的情形嗎?什麼事情最容易令你生氣?你在乎的到底是什麼?仔細分析一下,不但你可以更加了解自己,也能幫助別人更加了解你。下一回當你生氣時,別忘了,握住時機,適當表達自己,並控制強度。如此不累積,不轉移,不但自己心理健康,別人也能接受,事情又能解決,豈不皆大歡喜?

(梁望惠,本文發表於協力車─基督徒家庭雜誌第四卷第八期 198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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