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害輸出(下)
作者:梁望惠
(二)利益至上,為所欲為的心態 企業家做事情第一個考量是:能否賺錢?凡是能賺錢的,利之所趨,雖千萬人吾往矣。在這種利益掛帥的狀況下,再加上為所欲為的心態,公害與公害輸出就這樣產生了。其實生態危機的根本癥結也在這裡,人想要享有完全的自由,不肯受任何限制。創世記第三章提到上帝為人設限,人不肯接受。上帝說,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都可以吃,惟獨園當中善惡樹的果子不可吃。這是給人在享受大自然時的一種限制,表明人必須尊重上帝、順服上帝,承認並接受自己的有限,當人想要衝破限制,為所欲為時,罪就這樣產生了。以基督教的用語來說,罪是生態危機與公害輸出的依據。 或許有人會說,這些製造公害的企業家,從某個角度來看並沒有那麼糟,他待人客氣,又顧家庭,那裡像你所說的,自私自利、為所欲為?這是人性的另一個弱點,只顧及與自己有關的人,不認識的、未曾接觸的人,則多半不管他。就是這種有限度、有條件的顧及他人,使跨國公害輸出更加容易產生。把工廠移到另一個國家,使當地環境受到污染,工人與居民健康遭受威脅,那裡的人反正與我無關,又不相識,何必管那麼多呢?只顧與自己有關的人,這個特性在中國人身上更加明顯,而且圈子更加縮小到家族、親戚。就是這種心態使得公害問題層出不窮,並且到處擴散。 (三)各國法令,鬆嚴不一 每個國家在制定公害相關法令時,十分受到立法者在這方面的知識、該國的政冶、經濟狀況的影響。通常先進國家由於知識發達、行政效率迅速,又相當重視人權;對於公害防治訂有比較嚴格的法律,而相對地,開發中國家不是來不及訂定法令,根本無法條的規範,就是標準訂得過鬆,無法有效遏止公害的製造與擴散。企業家為了求取利潤、降低成本,通常會選擇法令較鬆的國家設廠,跨國公害輸出就是這樣產生的。 四、如何防止公害輸出 基於上述原因,筆者認為要防範跨國公害輸出,有幾項具體可行的方案: (一)針對知識不足 知識不足,既然造成許多不必要的犧牲者,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從研究、推廣、跨國資訊交換等方向來加以解決: 1.研究方面:設立專業研究機構,繼續探討、研究與公害有關的知識,以便提供諮詢,並在發現病例時,採取必要、適當的措施。像在美國就有疾病管制中心,又有各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可做研究、諮詢,並隨時採取各項防範措施。台灣目前在台大醫學院公衛研究所有「職業病環境病防治中心」,該中心設有資料庫,提供有關公害防治的諮詢。民眾或廠商如對某種化學物的性質或危害不清楚時,可隨時向該中心討教,其電話是(02)3922534。至於已經研究出來常見的致癌物,可參看《公害與疾病II》一書(註11)。事實上,全台灣只有一個研究機構是不夠的,需要有更多學術單位起來加入研究的行列。政府方面也需要設立類似疾病管制中心的機構,在一發現狀況時,立刻採取必要措施,以免危害擴大。 2.推廣方面:知識的推廣,內容當然是有關公害防冶方面的各種新知。近年來環保方面有觀念與知識的革新,不只是針對污染的處理,而是要全面減毒、減廢,鼓勵廠商生產、製造毒性較小的替代品,教育民眾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廢物再利用(註12)。 推廣的對象,以廠商為首要,畢竟工廠是製造污染的大戶。政府應該透過各種管道,對相關廠商提供污染防治的知識,使他們認清毒物的危害,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以正己烷所引起的多發性神經病變為例,病人出現、病因找到以後, 政府立刻邀集相關廠商予以宣導,可惜宣導做得尚不夠徹底,有些廠商沒來參加,以致於後來還陸續有病人出現(註13)。 除了廠商以外,在工廠工作首當其衝的工人亦應接受教育,知道如何保護自己,而且不以有毒廢棄物來危害環境。 最近有一些環境保護團體舉辦兒童環保夏令營,這實在是相當有遠見的嚐試。環保觀念、公害防治之常識,從小教起,效果深遠。最好能從學校教育入手,使我們的下一代全面接受這方面的常識。 3.跨國資訊交換:有些先進國家的知識研究成果,如能迅速提供給其他國家,可使別人不必重蹈覆轍,且能大大減少公害輸出。這可由學術機構來做,或提供資料,或代訓人才,都是可行的方式。 (二)針對倫理方面 如前所分析,公害的問題光有知識還不足以解決。另外一個製造公害的癥結在於人自私及為所欲為的心態。這就必須從倫理學下手。 1.首先要建立人與上帝、人與大自然正確的關係。要使人不至於為所欲為,一個人必須先敬畏上帝,承認並順從上帝的主權。有這種敬畏上帝的心,他才能在愛自己的同時,也考慮到其他人的福祉。上帝給人的誡命是要全心全意地愛上帝,並且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裡的鄰舍,在時間上可以包括下一代的子孫,在空間上可以擴充到其他國家的人民。有這種愛上帝、愛人的態度,公害(有人說是公公害孫子)就不會產生,公害輸出也可以防止。 至於對自然,人還是其管家,上帝賦予人管理照顧之責。人不必把自然視為神明,不敢動之毫毛,也不必提高自然的地位,使之與人同等。人只要敬畏上帝,愛護大自然,盡忠職守即可。 2.透過宗教與教育的力量,全面提昇人民的公德心。公德心是用來對付公害的,公德心的欠缺,使全體國民日常生活、思考方式均未考慮到自己圈子以外的人。如能在國民教育中提倡公德心,自小教育、培養,再借重宗教力量予以薰陶,或能看到一些果效。 3.透過教會合一運動,培養與他國人民的一體感。不同國家的人,如能藉著信仰相同的緣故相聚、相認識、一同敬拜,很容易建立同是上帝子民的一體感。有了這等關係做基礎,要把公害輸出到別國,都會想到那裡也有上帝所關愛的人而收斂,實在不失為防止跨國公害輸出的好方法之一。 (三)針對法條方面 公害防治這個問題,必須內外配合才能奏效。從倫理方面下手,是希望人心能有所改變,積極的去愛人,消極的不去加害於人。但是倫理訴求只能達到某個程度的效果。這時必須有強而有力的法條,對製造公害或公害輸出者予以制裁,才能收嚇阻作用。 不過跨國公害輸出,由於各國法律鬆嚴不一,很難有效地加以規範,而許多立法者對公害疾病或化學毒物的知識,亦常趕不上學術研究的發現速度。筆者建議,為了確保全民建康、維護生存環境的安全,立法者應該主動邀集專家,訂定更周全的公害防治法津,尤其是有關毒物管制法,更應儘速訂定,以免有毒廢棄物到處擺置、飛揚,還無人過問,甚至不知其屬有毒物質! 如果可能的話,最好能訂定類似緝毒或有關公海條例之國際法,來管束跨國公害輸出,免得廠商鑽法律漏洞,把公害輸給他國,這種措施雖然困難,很難取得共識,但環顧全球生態危機,大家愈感到需要同舟共擠,因此研擬國際環境保護法,應是未來當走之方向。 五、結論 台灣在過去短短四十年間,創造了經濟奇蹟。其經濟成就全世界有目共睹,但是無意中卻付上了昂貴的環境污染代價。過去,台灣接受許多先進國家的技術協助,有可能無形當中吸收了不少會製造污染與公害的工廠,是跨國公害輸出的受害者。但近年來,台商已紛紛轉移陣地,把工廠移向東南亞國家及大陸。台灣人尚未學會如何防範污染,亦尚未痛定思痛、培養出解決污染的決心,就開始在他國投資設廠。如此,挾帶著知識的不足與自私的心態,很有可能成為公害輸出者,有一天,當他國居民環保意識覺醒,發現他們也付上了嚴重的污染代價。而唾棄台商時,要挽救恐怕來不及了。 筆者竭誠希望台灣同胞一方面積極研究、開發知識,使自己不成為跨國公害輸出的受害者;另一方面提昇道德品質,敬神愛人,不成為公害輸出的加害者,使這個命運攸關的小小世界,永遠保持美麗及可愛。 附註: 11.王榮德 公害與疾病II (台北:健康世界雜誌社,1990), pp.90-100。 12.王榮德 同註1,pp.13-27。 13.王榮德 同註1,pp.186-190。 (梁望惠,本文發表於曠野雜誌第廿四期 1990年11/12月) 文章索引 寄給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