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課 士師記(一):妥協的失敗\
\G4;
\MB;▲本課目的:\RF;讓學生從以色列人妥協的失敗中認識到人的軟弱面,並倚靠主
而剛強。\
\G0;
\MB;▲具體目標:\RF;上完本課以後,學生應該能夠:\
1.說出士師時代以色列百姓失敗的原因。\
2.為自己的一個軟弱及教會的一個問題向上帝禱\
告。\
\MB;▲本課金句:\RF;以賽亞書 45:22\
\MB; 新標點和合本:\
\G8;
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上帝,再沒有別神。\
\G0;
\MB; 現代中文譯本:\
\G8;
全世界的人哪,你們歸向我就得救。我是上帝,再沒有別的。\
\G0;
\MB; 台語白話字:\
\G8;
Toe-kek e lang, long tioh giong-bong Goa lai tit-tioh kiu;in-ui Goa si
Siong-te, bo koh u pat-e.\
\G0;
\MB; 台語漢字:\
\G8;
地極的人攏著仰望我,來得著救;因為我是上帝,無閤有別個。\
\G4;
\MB;▲課前預備:\RF;請四位學員分成兩組,各自預備一個短劇,劇本在(三)\
\
\G0;
\MB;▲本課大綱:\RF;一、引起動機\
二、士師記的背景\
三、以色列人的軟弱\
四、犯罪、受苦、哀求、蒙救\
\MB;▲討論與分享\E1; (\MB;請擇題討論\E1;)\MB;:\
\G6;
1.在教會或基督徒身上,你看到或聽到那些令你感到失望,或幾乎要讓你跌倒的事
?你後來怎樣面對這些事情?\
2.你有沒有這樣的朋友,他們因為某些基督徒沒有好的見證而離開教會或不肯信主
?你怎樣跟他們談呢?\
3.要怎樣才能夠將上帝奇妙的作為代代相傳?在教會中應當怎樣作?在家庭中又應
當怎樣作?\
4.如果你生在一個十分混亂的時代,在那樣的環境中,你會有什麼感想?你會怎樣
努力?你會把希望寄託在那裡?\
5.看到教會黑暗的一面,我們應當存怎樣的態度?\
6.以色列人散居迦南各地,今日台灣的基督徒情況類似,你認為教會應該加強那些
事工,使信徒不致陷於信仰困境?\
\G0;
\
\MB;▲課程內容\
\G2;
一、引起動機\
\G0;
\MB;在教會或基督徒身上,你看到或聽到那些令你感到失望,或幾乎要讓你跌倒
的事?你後來怎樣面對這些事情?\RF;(請兩、三位學員發表一下自己的經驗)\
\MB;你有沒有這樣的朋友,他們因為某些基督徒沒有好的見證而離開教會或不肯
信主?你怎樣跟他們談呢?\RF;曾經有一位在鄉下開業的醫生,他雖然有很多機會接
觸福音,但卻遲遲不肯信主,因為他看到信徒的軟弱、牧師的失敗。後來他慢慢想通
,他要信的是「主」,而不是人,最後才決定受洗,歸入主的名下。\
讓我們把範圍再擴大一些,來看社會的問題。\MB;社會為什麼會亂?你認為最主
要的因素是什麼?在一個十分混亂的時代,你會如何因應?\
上帝的選民以色列百姓,他們的歷史中也曾出現黑暗時期,各人任意妄為,一點
也沒有「上帝選民」的模樣,那就是士師時代。我們今天就要來看那個時代發生的一
些事情,作為我們的鑑戒。\
\G2;
二、士師記的背景\
\G0;
士師時代是一個過渡時期,介於以色列早年歷史(摩西、約書亞時代)和全盛時期
(大衛、所羅門時代)之間。那時以色列人剛結束多年的飄泊,開始定居迦南,學習農
事。由於農事上仿效迦南人,自然就接觸到他們的神明和習俗,以色列人於是落入偶
像崇拜的圈套,遠離了上帝。\
士師記 2:7 說,「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
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事奉耶和華。」2:10 又說,「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
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
事。」可見以色列人離棄上帝是在約書亞那一世代的人過去之後。不知何故,後來的
世代並不知道先前祖先寶貴的信仰經驗,以致於受到四周環境的影響,很快就站立不
住。這是十分可惜的一件事。如何避免這一類的事情發生呢?\MB;要怎樣才能夠將上
帝奇妙的作為代代相傳?在教會中應當怎樣作?在家庭中又應當怎樣作?\
(一)年代:士師記所包括的年代,大約是以色列人開始定居迦南地三百五十年左右
的歷史。這是約書亞去世到撒母耳興起的一段神權統治時代,耶和華親自作他們的主
。一般通常把以色列的歷史按四百年一週期來劃分(註 1):\
1.家族時代:從亞伯蘭出生到約瑟死在埃及,約四百年。\
2.部族時代:從約瑟死,到出埃及,約四百年。\
3.神權統治時代:從出埃及到掃羅作王,約四百年。\
4.君權統治時代:從掃羅作王到西底家王被擄,約四百年。\
士師記就是在第三個時代,神權統治時代。列王紀上 6:1記載,從以色列人出埃
及到所羅門王第四年開工建造耶路撒冷聖殿,共有四百八十年,如扣除摩西、約書亞
、掃羅、大衛等年代,則士師時期僅容許有二百九十二年。但是當我們仔細查考士師
記,把士師的任期相加,再參照以色列人受欺壓的年代,則士師時期共有四百一十年
。這當中的差距應如何解釋呢?原來士師記所記載的士師任期,可能有重疊或同期。
士師記 10:7 記載「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非利士人和亞捫人
的手中」,可見打敗非利士人的參孫和制服亞捫人的耶弗他屬同時期的人,因為非利
士人的欺壓和亞捫人的欺壓約在同時發生。照這樣計算,士師時代總共不到三百年,
約在主前一千四百年到一千一百年內(註 2)。\
(二)卷名:士師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以後,到君王制度成立前這段時期內,領導以
色列人抵抗外族侵略的民族英雄。士師出自希伯來文 Shophetim,通常不作名詞使用
,而用作動詞,含率領或治理之意。當時迦南地區其他民族都有首領,他們的職銜與
希伯來文 Shophetim 相類似。腓尼基人稱管理城邑的長官為 Sufets,腓尼基北邊的
鳥嘉列(Ugarit)稱海港的長官為Shptn,亞述人的管治階層則稱為 Shapitum。這些長
官都出身貴族階級,由帝王委任作地方首長。以色列的士師卻不一樣,他們承受職事
是因為蒙上帝揀選,從上帝那裡得到能力(註3)。\
士師時期,以色列並沒有特別的行政中心,只有約書亞所建立的宗教中心示羅,
它一直是以色列人敬拜上帝的地方。當以色列人遭遇困難呼求上帝時,上帝就興起士
師來拯救他們。但他們的影響通常只限於某些地方或某個支派。有些士師是軍事領袖
,有些則是審判官,他們都沒有王權,只在一段時間內作上帝的代理人。\
(三)作者和著作日期:\
聖經並沒有明說是誰寫士師記,很可能是撒母耳根據當代各支派的文獻編纂而成
。關於寫作日期,士師記本身提供我們一些線索。士師記一再強調「那時以色列中沒
有王」(士 17:6、18:1、19:1、21:25),這句話出現多次,暗示寫作之時,以色列剛
立王不久。士師記 1:21b 說,「耶布斯人仍在耶路撒冷與便雅憫人同住,直到今日
」,正顯明本書是在大衛攻陷耶路撒冷,並設立它為王國首都之前寫成的(代上 11:4-8)。
我們可以這樣說:掃羅作王不久,撒母耳及他的門徒就開始搜集資料,著手編寫本書
,到大衛登基時,士師記就完成了 。\
不過這種看法有一個困難。士師記 18:30 說 「……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
如果這是指以色列被亞述王擄去,那麼這卷書就不能早於 732 B.C. 完成了。關於這
點,艾斯基提出一種可能之解釋。士師記 18:30 所寫之擄掠可能是指士師後期在許
多邊界衝突中,打敗仗遭擄掠的事件。住在北部的但支派居民可能飽受外來之侵略,
正如他們自己以前從原居民手中突然搶奪該地一般(士 18:27-28)。這樣,上面所說
的被擄掠僅指但支派之地,不必假設士師記是晚於 732 B.C. 成書 (註 4)。也有另
一種可能是士師記在編寫傳遞的過程中,這句話是後來才加上去的,而士師記大部份
的內容在大衛作王時就已經完成。\
\G2;
三、以色列人的軟弱\
\G0;
士師時代,我們看見以色列人的軟弱和失敗。他們會有這些慘況,完全肇因於妥
協,沒有認真遵從上帝的吩咐,滅絕迦南人,以致於當時宗教腐敗、道德淪喪,簡直
到難以想像的地步。\
(一)逐步妥協:上帝吩咐摩西、約書亞,要以色列人將迦南居民除滅,因為他們當
中的惡俗已經到了駭人聽聞的地步;以色列人卻沒有聽從。這一步走差了,以後的妥
協就隨著跟進:\
(1) 與迦南人結盟(士 2:2)\
(2) 通婚(士 3:6)\
(3) 拜他們的偶像(士 2:11-13、3:6-7)\
(4) 離棄上帝(士 2:12-13)\
這樣下去,結果就是長年的內憂外患。\
(二)宗教腐敗:士師記 17-18 章敘述一個故事,叫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在敬拜方面
不按規矩,任意妄為。我們將以新聞報導的方式,將這故事呈現給大家。\
\G7;
甲:這是成人主日學特派記者,從以色列的以法蓮山地,向各位報導最新消息。\
乙:什麼最新消息?是不是又有某某政要發生緋聞了?\
甲:不是!是搶案!\
乙:搶案?那不得了,趕快說來聽聽!\
甲:有一個人名叫米迦,偷了母親一筆錢,後來良心發現,自動交還他母親。他的
母親很高興,就用這些錢雕刻神像,設立神堂在家裡,又造以弗得,派一個兒子做祭
司。\
乙:自封為祭司,好大膽。不過,有拜總比沒拜好!\
甲:別打岔,我話還沒說完。後來村裡來了一個作客的少年人,原來是從伯利恆來
的利未族人。米迦的母親如獲至寶地聘他為祭司。\
乙:無牛使馬(請用台語念,意思是沒有牛,馬也行),利未人充當祭司,馬馬虎虎
(註 5)。\
甲:只可惜,這個少年人小有野心,做一家人的祭司不知足,還想做全族人的祭司
。經「但」支派的人一勸誘,就捲起包袱跟人家走了。這一走,米迦家中的神像,以
弗得也都跟著飛了。\
乙:什麼?米迦人財兩空,還不快去追回來?\
甲:去是去了,但支派的人仗勢不放人,有什麼用?\
乙:這簡直是強盜嘛?還不趕快報警?\
甲:你忘了我們是在 1300 B.C. 的以色列地?那來的警察?米迦他們只好自認倒
霉。\
乙:豈有此理,這是什麼世界呀?\
甲:這就是士師時代呀!\
甲乙:ˍˍˍ ˍˍˍ(報名字)報導完畢。\
(三)道德淪喪:現在請聽另一段報導。\
丙:號外,號外,發生命案了!\
丁:誰殺了誰?\
丙:便雅憫地的基比亞人,輪姦了作客的一個利未人的小老婆,她受不了死掉了。
\
丁:嚇,這些人該受制裁。\
丙:大家都這麼說,便雅憫人卻袒護他們。\
丁:那麼這個利未人又要自認倒霉了?\
丙:不!他把小老婆的屍身切成十二塊,分送以色列四境,要大家評評理。結果內
戰爆發,眾人的砲火指向便雅憫人。便雅憫人先勝後敗,到最後幾乎全被殺光,只剩
下男丁六百人。\
丁:還好,還存留有餘種。\
丙:話雖這麼說,其他支派的人已經都發誓不將女兒嫁給便雅憫人了……。\
丁:那就慘了,找不到新娘子,註定要絕種。\
丙:以色列人不甘願喪失一個支派,就想了兩個辦法來給他們留後。第一、沒來參
加宣誓宣戰的基列雅比人,男子和已嫁女子格殺勿論,未婚的女子就給便雅憫人為妻
。第二、叫便雅憫人在節慶中自己去搶女子為妻。\
丁:又來了,又是「搶」,警察呢?唉,對不起,我忘了,這裡沒有警察。\
丙:這是不得已的,為了留後嘛!\
丁:好啦,好啦,這簡直是無法無天的世界。還是趕快離開這裡吧!免得我們也遭
搶劫。\
\G0;
(丙,丁下台一鞠躬)\
一個民族在外患的威脅底下還自相殘殺,而城中行淫、強暴的事又連連不斷,這
都是宗教腐敗帶來的直接後果──道德生活破壞無遺。這樣的百姓,還有希望嗎?\
\MB;如果你生在那樣的時代,在那種環境中,你會有什麼感想?你會把希望寄託
在那裡?\RF;(讓幾位學員自由發表)\
\
\
\G2;
四、犯罪、受苦、哀求、蒙救\
\G0;
當以色列人忘記上帝、離開上帝時,上帝就把他們交在外邦人手中。他們在外邦
人的欺壓下受苦,就哀求上帝,上帝便為他們預備士師,拯救他們脫離外邦人的手。
士師記就是記載這樣的循環:犯罪、受苦、哀求、蒙赦。這當中比較明顯的有六次(註
6):。\
\C
\G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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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經 │ 犯 罪 │受 苦│哀 求│蒙 救│\
│數│ 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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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行耶和華眼中看│在米所波│ │ │\
│ │ │為惡的事,忘記│大米王古│ 呼求 │ 俄陀聶 │\
│一│ 至 │耶和華他們的上│珊利薩田│ 耶和華 │ │\
│ │ │帝,去事奉諸巴│的手下 │ 的時候 │太平40年│\
│次│ 3:11 │力和亞舍拉 │ 八年 │ │ │\
├─┼───┼───────┼────┼────┼────┤\
│第│ 3:12 │ 又行耶和華 │ 摩押王 │ 呼求 │ 以 笏 │\
│二│ 至 │ 眼中看為 │ 伊磯倫 │ 耶和華 │ │\
│次│ 3:30 │ 惡的事 │ 十八年 │ 的時候 │太平80年│\
├─┼───┼───────┼────┼────┼────┤\
│第│ 4:1 │ 又行耶和華 │ 迦南王 │ 呼求 │底波拉和│\
│三│ 至 │ 眼中看為 │ 耶賓 │ 耶和華 │ 巴 拉 │\
│次│ 5:31 │ 惡的事 │ 二十年 │ │太平40年│\
├─┼───┼───────┼────┼────┼────┤\
│第│ 6:1 │ 又行耶和華 │ 米甸人 │ 呼求 │ 基 甸 │\
│四│ 至 │ 眼中看為 │ │ 耶和華 │ │\
│次│ 8:35 │ 惡的事 │ 七年 │ │太平40年│\
├─┼───┼───────┼────┼────┼────┤\
│第│ │又行耶和華眼中│ │ │ │\
│ │ 10:6 │看為惡的事,去│ │ │ │\
│ │ │事奉諸巴力和亞│非利士人│ │ │\
│五│ 至 │斯他錄,並亞蘭│ │ 只求你 │ │\
│ │ │的神、西頓的神│和亞捫人│ 今日拯 │ 耶弗他 │\
│ │ 12:7 │、摩押的神、亞│ │ 救我們 │ │\
│次│ │捫人的神、非利│共十八年│ │ │\
│ │ │士人的神 │ │ │ │\
├─┼───┼───────┼────┼────┼────┤\
│第│ 13:1 │ 又行耶和華 │非利士人│ │ │\
│六│ 至 │ 眼中看為 │ │ │ 參 孫 │\
│次│ 16:31│ 惡的事 │ 四十年 │ │ │\
└─┴───┴───────┴────┴────┴────┘\
\G0;
這就是上帝的選民。他們在這時候表現出來的卻是一團糟。\MB;今日基督徒也會
有類似的情形發生嗎?我們的盼望在那裡?\RF;仰賴上帝興起像士師這樣的英雄式人
物嗎?可能在這時代所需要的不一樣,需要團隊服事、需要小組訓練,但無論如何,
惟獨上帝,祂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的拯救,我們都要仰望祂。\
下一課我們將詳細查考上表所列的這七位士師。\
\
\MB;▲附註:\
\G6;
1.巴斯德,《聖經研究 I》, 楊牧谷譯, (香港:種籽出版社, 1992), pp.289-290.\
2.艾基新,《舊約概論》, 梁潔瓊譯, (香港:種籽出版社, 1985), p.328.\
3.路易斯,《士師記路得記》, 何李穎芬、姚錦燊譯, (香港:宣道書局, 1994), pp.11-12.\
4.同註 2, pp.326-327.\
5.按照摩西律法的規定,只有亞倫的後裔能當祭司。利未支派的人是祭司的助手。
參看民數記 8:19、16:1-33、18:1-7。\
6.參看巴斯德,《聖經研究 I》, 楊牧谷譯, (香港:種籽出版社, 1992), pp.301-302.\
\G0;
\MB;▲背金句:\RF;以賽亞書 45:22\
\G7;
\MB;▲作業:\RF;1.請閱讀士師記 19-21 章、路得記 1-4 章、撒母耳\
記上 1-7 章。\
\G0;
2.請預習第五課。\
\Z
[END]